一、教育部114年5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140041735號函核定。
二、修正重點: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員名額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每隊4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每隊2至4人,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4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高中學生組由高一或高二本土語文修課時同一班級學生組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