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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本府於115年6月22日府教社字第號1150134017號函發文在案,先予敘明。
(一)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免報名逕行參加研習。
1. 依115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實施計畫第拾肆點第二項規定,請各校轉知所屬人員參加研習:
2. 115年度作文、寫字及字音字形初賽入選「特優」之競賽員及指導老師,應參加研習課程。
3. 113年、114年本縣複賽榮獲「特優」之競賽員及指導老師,亦得參加。
4. 參與研習時數達80%之競賽員及指導老師,由學校(單位)依規定予以嘉獎1次,以資鼓勵。
(二)演說朗讀:請上網報名,網址:https://reurl.cc/3kVbg0。
1. 依國語、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等語系,分學生組、教師社會組研習,歡迎對語文有興趣或欲參加本縣複賽演說朗讀之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2.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7月17日止或額滿為止。
三、參與研習之人員,請服務機關惠予公(差)假登記,本府並同意各項目承辦學校核實發給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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