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8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1546號函暨113年4月16日召開之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第 1 次領隊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另有關本土語文讀者劇場宣達事項如下:
(一)113年讀者劇場仍維持試辦,114年正式納入全國語文競賽項目。
(二)113年讀者劇場同意放寛高中學生組組隊規定為高一本土語文修課時同一班級。
(三)113年讀者劇場競賽,參賽隊伍以團隊為單位進行報到、簽領並領取大會手冊及紀念品。
(四)不規劃走位,以錄製競賽場地影片供各參賽學校參酌。
(五)114 年起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由當年全國語文競賽輪辦之縣市政府承辦,在同一年度之下半年與個人項目分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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