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3年8月22日府教終字第1130164171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客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3.eduweb.tw),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