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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賽-實施計畫
初賽競賽員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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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賽競賽員注意事項
初賽競賽員注意事項
112年全國語文競苗栗縣初賽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各組競賽員必須依照大會競賽賽程表(比賽前公布賽程表)規定時間準時到場,並須於該項競賽全部結束後方可離開。
二、各競賽員應攜帶身分證明(含附有照片之健保卡、在學證明、國民身分證、學生證或駕照等其中一項)供大會備查。
三、題紙、試卷均不得攜帶出場,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亦不得提早或逾時不繳卷,違者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試卷除作答外,不得書寫姓名、校名或代表之單位名稱、其他文字或註記;彌封處不得撕開;違者以棄權論。
五、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計時器(馬表)、具儲存記憶資料功能之資訊設備(如PDA)等物品進場,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若攜帶計時器,須不具聲響功能,於比賽期間內,計時器若發出影響比賽進行之聲響者,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
六、字音字形不得帶飲用水;作文、寫字之競賽員若有飲水需求者請自備,裝水容器放置於地面椅腳邊,應避免打翻、掉落或發出聲響,違反規定或影響其他競賽員或弄髒試卷,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七、國語字音字形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各組競賽員應於競賽前10分鐘入場,聽候監場人員宣布競賽應注意事項及分發試卷,聽到「鈴聲」時,發「比賽開始」口令時,始得翻閱試卷作答。
(二)競賽時間一律以10分鐘為限(如超過5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三)競賽時間屆滿,聽到「鈴響」時,發「比賽結束」口令後,請放下筆不可再書寫,由工作人員負責收卷後離場。
(四)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塗改不計分。
(五)如為破音字,應直接注讀破的音,不必加注本音。
(六)填寫試卷一律用鋼筆或原子筆(限藍、黑色),字體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七)國字字音部分以教育部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所訂為準。
八、閩南語、客家語字音字形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 各組競賽員應於競賽前10分鐘入場,等候監場人員宣佈競賽員注意事項及分發試卷,聽到「鈴聲」時,發「比賽開始」口令時,始得翻閱試卷作答。
(二)競賽時間一律以15分鐘為限(如超過5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三)競賽時間屆滿,聽到「鈴響」時,發「比賽結束」口令後,請放下筆不可再書寫,由工作人員負責收卷後離場。
九、作文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 作文時間各組一律以90分鐘為限(如超過10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
(二)作文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三)作文項目競賽員於文稿中亦不得提及姓名、校名或代表之競賽單位,違反規定者,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寫字競賽員注意事項:
(一)競賽時間各組一律以50分鐘為限(如超過10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
(二)寫字一律用毛筆,依照題紙書寫,不必加標點符號。
(三)寫字用紙由大會供應,以一張為限,用其他紙張書寫者,不予評分。
(四)凡未寫完或有錯別字,均依規定扣分。
(五)比賽用紙下,除為避免暈開得舖墊布外,不可墊置其他物品(如:預畫之九宮格、米字格、尺規等),一經發現,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以楷書為主體,不得書寫帖字或其他字體。
十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競賽員與師長配合相關作業:
(一)各參賽及入場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如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參加比賽,報到時繳交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附表4)。
(二)參賽者、大會工作人員及陪同參賽者,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 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者,應主動向承辦單位報告,並儘速就醫診療及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三)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不對外開放非競賽相關人員入場,僅參賽者、大會工作人員(含評審)憑證入場。
(四)活動期間參與人員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進入競賽校園前,需實施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工作,並依個人需求自備口罩;為避免因入場及體溫量測作業影響競賽時間,請提早到場。
(五)競賽員若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 37.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情形,不得入場參賽亦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六)為配合防疫工作,本(112)年度競賽,不設置教室休息區,僅於校園提供摺疊椅供自行取用;競賽場地8:00 ~ 8:30 / 12:00 ~ 12:30開放參觀,8:30 / 12:30清場準備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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